金管會推動自然人董事,依初步規劃方案,規模上兆元的金控,自然人董事比率將達三、四成以上,在董事會席次達三分之一以上,對併購等重大議案具關鍵力量者有12家,公股須增加的自然人董事席次最多。
金管會力推金金分離、自然人董事、委託書徵求從嚴等改革,在自然人董事部分,依金管會規劃,以後專業董事,都須是自然人董事。
資產規模1兆元以下者的金控、銀行,專業董事席次維持現行比率,也就是董事五席以下者,專業董事(自然人董事)要有兩席;超過五席者,每增加四席應再增加一人專業董事。
至於資產規模上兆元的銀行、金控,專業董事比率將更高,董事五席以下者,要有三席專業董事,每增加三席要再多一席。
以董事席次九席為例,則需要四席自然人董事;董事席次15席者,需要六席自然人董事。
若以金管會目前規劃的方案來看,目前16家金控有14家金控規模上兆元,扣除台灣金控後有13家,以現有董事席次來看,自然人董事比率都將在三、四成以上,其中以董事席次九席的比率最高有44%。
金融業者表示,併購、投資等重大議案,通常在董事會都要有三分之二席次同意,反對者席次若逾三分之一,就可扮演關鍵力量。
這13家金控中,有12家金控未來自然人董事席次可逾三分之一,具關鍵影響力。
在須增加的自然人董事人數方面,董事席次較少或已設較多獨董者,受影響相對小。
目前就有四家金控已達金管會規劃的標準,包括中信金、台新金、富邦金及玉山金,除非其獨董被認定不符合專業董事資格,否則新規定上路後,無需再增加自然人董事。
其餘金控,扣除獨董後,分別需再增加一席到三席的自然人董事。可以明顯看出,公股金控需增加的自然人董事較多,除華南金須增二席外,其餘都要再增加三席。至於民營金控,則大部分只要增加一席,需增加二席及三席者,各有一家。
在資產規模上兆元的銀行部分,因金控下銀行不另規範,以金控為主,因此,扣除金控下銀行,目前上兆元的銀行,只有土銀、彰銀、台企銀及上海商銀。
扣除國營的土銀外,只有三家須適用標準較高的自然人董事規定。
此外,在金金分離方面,依金管會規劃,公股金融機構因指派的法人董事代表人,是代表政府利益,較不易有利益衝突問題,但相關代表人選任,仍宜由「外部人」兼任被投資金融機構的董監事。這部分對公股影響不致太大,財政部已可以接受。
財部建議 公股漸進推動
公股金融機構董事席次多數是15席,依金管會推動自然人董事的規劃,公股金融機構須增加的自然人董事相對多,財政部上周向金管會建議,希望能採逐步推動方式。
有關官員表示,目前八家公股金融機構資產規模都在兆元以上,依照金管會規劃,除了可能排除的兩家國營台灣金及土銀外,其餘六家都須適用標準較高的自然人董事規定。
以目前這六家公股金控及銀行的董事席次來看,未來須再增自然人董事(專業董事),合計就有15人,遠超過十家民營金控及銀行須增加的十人。
其中兆豐金、合庫金、第一金及台企銀,目前董事席次均15席,未來自然人董事須有六席,扣除目前三席獨董後,分別要再增三席自然人董事。
彰銀董事九席,須有四席自然人董事,扣除獨董須再增一席;有19席董事的華南金,則須再增二席。
若以自然人董事(含獨董)在董事會的比重來看,兩家公民共治的公股金融機構,彰銀比重最高達44%,華南金則是31%,未達關鍵的三分之一。
金融業者表示,自然人董事選上後任期三年,不一定聽公股的,公股也換不掉,未來在配合政府政策執行上,會有難度,而且依照立法院決議,公股不能投票支持非公股,如何選舉是另一問題。
有關人士表示,金管會上周找財政部溝通時,對於泛公股,金管會希望公、民股適用相同規定,財政部也向金管會建議,盼採逐步推動方式,以利公股金融機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