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台灣「行人地獄」困境,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則,罰鍰上限從三千六百元提高至六千元,若因不禮讓行人導致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這次修法也恢復民眾可向警政機關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等違規行為。
交通部表示,將盡速與相關單位研商,完成準備作業、相關子法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預計今年第三季上路。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去年報導台灣交通險象環生,國外媒體更用「行人地獄」形容,行人交通安全被詬病,行政院、朝野立委積極修法。
調高罰鍰恐收短效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是所有用路人的隱憂,根本原因是駕駛不尊重行人文化,這次修法看似調高罰鍰嚇阻違規者行為,實際上是因應社會輿論,只能達到短期效果,改善道路工程設計,像是完善人行道、退縮行穿線,建立合理的人車通行空間,才能達到長遠成效。
現行道交條例雖有汽車不禮讓行人處罰條文,但只處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修法通過後,最高罰則提高至六千元,若未禮讓行人,導致受傷或死亡,處七千兩百元至三萬六千元罰鍰,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
這次修法增加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包括恢復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時停車違規,另新增民眾發現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等十一項違規臨時停車,可向警政機關檢舉。
一名何姓員警表示,每天上班巡邏常常接到通報處理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或妨害交通案件,一直東奔西跑,好不容易趕到民眾檢舉地點,卻未發現違規情事,其實很浪費時間,現在恢復民眾可以舉發,上班巡邏可以鬆一口氣,只是負責處理民眾檢舉案件的員警,工作量恐怕又會瞬間爆量。
無照駕駛罰鍰大增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應督促政府規畫完善停車空間,否則再怎麼檢舉,停車位還是不夠。至於這次未納入紅黃線檢舉,也可能是擔心營業店家反彈,影響生意,最終恐也是原地踏步。
至於危險駕駛態樣,三讀通過條文新增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駕駛等,並將危險駕駛罰鍰上限提高至三萬六千元。
無照駕駛、惡意逼車,或是兩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時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此外,未來無照駕駛小型車、機車,罰鍰上限將從現行一萬兩千元提高到兩萬四千元;五年內再犯,處罰鍰最高額兩萬四千元,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汽車。
至於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加重拒檢罰鍰一萬五千元至四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