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在某才藝教室,看到一個老老的阿媽,她的孫女在這個才藝教室學習。
這件事我一直沒有舉報,但我實在應該舉報的。當下,我實在是猶豫了。
那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小女孩,如果她上才藝班,應該就是最小年紀的那班上最小年紀的那位,很清秀、很可愛的一個小女孩。
而那個阿媽,看起來就很兇。
重點來了,小女孩不乖。
阿媽突然抓起小女孩,用力搥打。
小女孩跑,阿媽一個箭步過去,抓住她,又死命的往小女孩亂打一通,一下又一下。
小女孩的模樣讓人心疼,照理說,一般的小孩一定大哭,但這個小女孩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被這樣打,那個「啪啦、啪啦」一次又一次的猛力擊打聲,還比她抽抽噎噎的哭聲還大聲。
儘管小女孩只哭一點點聲音,那個阿媽仍一邊打,一邊惡言警告。
「妳哭出聲,我等一下就要妳『哭不出來』!」那個阿媽一邊打,一邊惡狠狠的說:「妳看我做不做得到!」
旁邊的這些等待的家長們,全都放下了正在做的事情,偷偷看著這阿媽在「教訓」孫女,但,包括我在內,沒有一個人出手幫忙。
或許大家要先解答心裡的問題:「為什麼阿媽要打?小女孩應該是犯了什麼錯。是偷東西嗎?是亂拿錢嗎?」
或許,大家看到打人的是阿媽,而阿媽在台灣的社會就是比較老,比較大,比較傳統,所以其他年輕父母只先在旁邊觀望。
不過那個阿媽倒是一邊打一邊回答了其他家長心裡的疑問──
「妳喔,就是不禮貌,上次不禮貌的事,我還沒和你算帳!」
「還有上次沒有和隔壁王伯伯打招呼,還沒給你處罰!」
「上次不吃青菜,不穿新衣服,意見太多……。」那個阿媽講了一堆,我現在早已不記得,總之都是非常「小」的事情,而且,都不是發生在「今天」,而是昨天、前天、上星期、上次…。
「今天,我一定要打到讓妳記得!」阿媽怒吼,再次開始擊打。
因為這阿媽講了這麼多「壞壞理由」,其他家長更沒有去制止她的「家法」了。
好像過了好久好久。
終於結束了。
那個小女孩,小小的身影癱跪在地上,才又開始一抽一抽的哭著。
阿媽自己則氣沖沖的走回另一個等待區,坐上沙發,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其實我早就注意到這個阿媽了,經常看到這個阿媽對孫女非常非常的兇惡,但沒有一次像今天「當街」打成這樣。我偷聽到那個阿媽的女兒在台灣,女婿長年在大陸,不知為何女兒週末總是忙碌,所以將孫女交給阿媽送來補習班。
事後很久,我沒有舉報,但我心中一直有個陰影──我愈想愈不對。
好,就算是那個小女孩「不乖」好了,哪一起虐童事件,不是大人「號稱」小孩不乖?
因為小孩大吵,所以將他摔地上。
因為小孩大哭,所以想辦法要他永遠不要哭。
因為小孩不聽話,所以給他一個讓他永遠記得的肢體懲罰。
小孩如果可以平安度過這些體罰,絕對是「永遠」都會記得,儘管身上的傷口痊癒了,但心裡的傷口永遠好不了,而大人根本只是在「發洩」自己「其他地方」來的情緒──小孩的不乖、不聽話、不配合,根本只是大人的「虐童藉口」而已。
尤其明顯的是,施暴者總是喜歡舉一些「以前的事」,讓自己「現在」打人的動作給合理化。
這個道理,運用在職場上、或其他家人朋友之間,也通。
當你突然因為某個看似合理的「都是你不對、都是你不好」理由被「釘」,並不表示你就應該被施以欺負性的處罰。
文明的霸凌手法,外面總是包裝了一層對受害者的合理指控。
洩氣筒,通常都不會發現自己成了洩氣筒,因為對方總是合理的指控你的不是。
如果你在家裡,或在職場,成為洩氣筒了,請一定要移除任何理性的思考──就算你錯了100件事,也沒有義務要承擔任何1次對方施與的身體或心理上的「暴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