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推出「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就加快兩岸應通盡通、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和加大文化交流力度等出台42條措施,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新華社報導,「實施意見」在促進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對重大龍頭類、示範類台資項目優先給予用地指標保障;新設立台企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推進兩岸合資證券項目;將自貿試驗區內台企資本項下便利化試點政策擴展至全省;探索人民幣與新台幣直接清算結算;推動台企科創板上市,台企股份制改造享受同等獎補。
在推進「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向金門馬祖通水,堅持做好向金門供水源頭龍湖水庫環境保護,加強輸水管道維護,建設連江官嶺至黃岐輸水管道;推進向金門馬祖通氣,推動供應液化天然氣,發揮西氣東輸三線工程作用;推進向金門馬祖通電,推動通過海纜輸電方式實現電網聯網;推進向金門馬祖通橋,推進研擬廈金大橋和福州連江至馬祖通橋方案。
在推進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細落深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台胞憑台灣居民居住證享受所在地居民購房同等待遇;推動台胞在閩使用台灣機動車駕駛證和便利換領大陸駕駛證;對在閩台胞參加「五險一金」實行分類管理、精準服務;在閩台胞憑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享受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擴大事業單位招收台胞規模,根據台胞意願和單位需要靈活使用編制。
「實施意見」鼓勵台灣人才來閩發展。台胞入選福建省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安家補助;對國有企業招聘的台灣人才實行薪酬單列;開展台灣高層次人才「百人計畫」遴選,在原項目資金支持基礎上追加補助至200萬元。
此外,在擴大招聘台灣教師來閩執教、支持台灣醫護人員來閩執業等方面都有具體鼓勵舉措。
福建鼓勵台胞參與城市管理和基層治理。全省推廣台胞參與社區建設管理試點;台灣同胞可受邀列席、旁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台胞集中的當地政府可聘請台胞擔任市政顧問。
「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民間、基層交流交往。持續辦好海峽論壇等交流活動;擴大尋根謁祖、族譜對接、朝聖祭祀等活動;推進「福建文化寶島行」「非遺文化入島展演」;支持南音、高甲戲、歌仔戲等地方戲曲赴台巡展巡演;推動閩台合作創辦高起點、重應用的高等院校;開展「校校企」合作,合作創辦職業院校、共建二級學院、成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聯合設立專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