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日前行文要求各醫療院所如收治未滿十六歲懷孕少女,須通報縣市主管機關,許多婦產科醫師大表不滿,認為許多小情侶是兩情相悅,通報會破壞醫病互信,還可能造成當事人不敢就醫,甚至找密醫墮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這項通報已行之有年,因刑法規定十六歲以下少女性行為,恐有妨害性自主疑慮,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醫事人員、警察一旦發現須通報,違者將處六千到三萬元罰鍰。
張秀鴛並說,最近發文給婦產科醫學會主要是因為今年高雄一名醫師替少女引產未通報,事後遭社會局開罰,這名醫師向婦產科醫學會反映,學會因而行文請衛福部解釋,衛福部才以公文回覆。
一紙公文引起議論
不過,這件公文連日來引起醫界議論,不少醫師認為衛福部與社會脫節,也未盡合理,更有人擔心被罰。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據統計有兩成高中職學生有性經驗,針對未成年性行為,刑法也有「兩小無猜」條款可免罰或免刑;但衛福部要求一律要通報,等同把責任推給醫師,簡直是「老公務員心態」。
黃閔照說,收治未滿十六歲懷孕少女一律通報過於粗糙,可能會使家屬暴跳如雷,當事人更可能不敢求診,轉至地下醫療或上網購買墮胎藥,甚至棄嬰或殺嬰,後果不堪設想。
衛福部的規定讓南投縣小鎮醫師議論紛紛,有醫師說,懷孕少女大都由親友陪同前來安胎或流產,「當醫師的天職是要救人,政府卻要醫師通報」,讓他們很為難。
有醫師直言,乾脆在診所門前貼上大字報,宣告政府新規定,讓懷孕少女不敢上門,這樣至少心情比較坦然。
基隆婦產科醫師王孫斌表示,一年總會碰到幾個「小媽媽」,上月曾有一位阿嬤帶十三歲孫女來看診,一進門就表明要拿小孩,但聽到要通報,馬上一溜煙跑掉。
有正當理由可免通報
對此,張秀鴛表示,只要當事人有正當理由,院方可免通報,如通報後家人可能崩潰或要脅自殺等,衛福部都會認定是「正當理由」而同意不必通報。
她指出,十六歲以下少年的認知、心理都未成熟,即使你情我願,雙方也不見得能承受後續問題,通報機制仍會繼續。
據統計,民國一○一年未依法通報的醫事人員有十六件、一○二年八件、一○三年九件。去年性侵案件數一萬七五一三件,其中被害人未成年者則有九八二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