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2)日與銀行總經理開會,將提出最新信用卡違約金計收方式處理原則,導正銀行超收違約金現象,並下令銀行自行清查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內控執行情況。
金管會今天召開銀行總經理會議,由顧立雄親自主持,會議四大議題,除表揚公平待客原則評比表現績優的銀行,及聽取業者對金融機構委外辦法修正意見外,也納入兩項攸關消費權益的議題。
第一,信用卡違約金計收方式處理原則。官員表示,金管會去年底發現部分銀行收取違約金,有違反金管會規定不得超三期情況,因此發函要求發卡機構確實依規定辦理,不得變相超收。
此事引起立委關注,立法院財委會並通過立委曾銘宗等人提案,要求金管會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清查各銀行信用卡違約金收取情況。
金管會今年上半年啟動專案金檢發現,仍有銀行超收違約金;據了解,每家銀行收取違約金方式不同,有點混亂,金管會決定予以導正,訂定新的計收方式處理原則,並要銀行依此原則修改系統作調整。
第二,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金管會將要求銀行參考銀行公會訂定的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規範,修正現行內控措施,強化防弊,調整期為六個月。
並將下令銀行內部稽核單位,應在後年(2021年)第1季,針對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查核,並在第2季將查核結果報金管會。
根據銀行公會訂定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內控作業原則,在內部稽核方面,銀行查核重點事項,至少應包括第一,理專休假的查核機制。第二,客戶帳戶資料申請及變更正確性。
第三,交易真實性,例如理專外訪攜回客戶交易文件的照會作業落實情形。第四,員工行為準則遵循情形,例如是否有空白留單、自製對帳單、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等情形。
第五,自動化通路交易異常檢核,例如不同客戶間是否有以同一手機或IP位址執行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