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最近更改吃到飽專案同意書,引發社會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找各業者說明,除確保消費者權益,並保留業者捍衛網路公平使用的空間。電信協會認為,不到萬分之一的用戶大量應用超過1,000GB,占用80%網路資源,要維護網路公平使用原則,才能捍衛消費者權益。4G網路從推動上網吃到飽資費以來,網路公平使用一直是重要議題,少數人把「吃到飽」拿來進行商業使用,大量進行影音串流的服務,一個月傳輸量動輒1TB(1,024GB)以上,是一般人的50倍。
為維護網路公平使用原則,捍衛多數人使用權益,各家電信業者近年祭出行動上網限制條款,杜絕商業化應用及不正當的網路應用行為。
中華電信是電信龍頭,規劃更改吃到飽專案同意書,限制伺服器設備、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P2P檔案分享、不合理流量的Wi-Fi熱點分享等使用限制,馬上引發各方關注。NCC表示,除中華電信外,多數業者已開始實行限制條款,因此邀請五家電信業者了解狀況。
NCC表示,業者提供吃到飽的資費,加上附帶條件,希望維持合理使用,不可有商業行為,以免損害多數人權益。
不過,NCC也指出,部分業者在專案同意書中,主張對不正當使用狀況,要追溯或有罰則的情事,NCC持「保留」態度。目前中華電信有類似規定,已要求業者刪除相關條款。
NCC表示,要求業者充分揭露行銷專案,要保障消費者權益,也要排除不正當的使用,因此保有業者列舉不正當使用的彈性與空間,但業者行銷上要說明清楚,例如「吃到飽」不可以做為商業應用及不正當網路應用行為,也要列舉或說明什麼是不當行為。
中華電信表示,擁有1,000多萬行動用戶,有責任維護消費者健康合理的上網環境,保障多數人使用權益,同意書條文要提醒客戶不要進行不合理的上網行為,以免影響其他用戶使用。中華電信也將相關回溯收費及賠償損害等條文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