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民族的虛構:建立在想像上的集體認同,如何成為現實的族群矛盾?》
內容簡介:以心理學實驗論證人如何虛構出民族認同,並化虛構的偏見為現實行動。闡述「虛構敘事」對於社會維繫的重要性,並透過社會學與政治哲學論述沒有「虛構」的共同體為何不能運作。以少數族裔的敏銳,指出多族群社會如何既包容異文化,又維持自身的主體性。顛覆認知,對族群議題頻繁衝撞的世界與台灣,深具啟示。
歷史的謬誤,是形成國族的基本要素。──勒南(Joseph Ernest Renan)/法國哲學家
為什麼希特勒是近代猶太人的凝聚建國的推手?為什麼阿拉伯人認為發現美洲新大陸是他們的貢獻?為什麼一百年後,所有日本人全都不是現今的日本人,日本人卻還是日本人?為什麼一世紀前的祖輩們犯下的戰爭罪行,後代如果們仍要負責平反、道歉?
我們慣常地認為「民族」是由具共同祖先、血緣、文化的一群人所凝聚而成的古老共同體,但本書作者小�d井敏晶認為,「民族」這樣的共同體意識,其實建立在不盡符實的「虛構」敘事之上。
心理學實驗證明,將人隨機分成兩個團體,人們就會傾向褒揚自身團體,貶抑異己;人們之間的偏見,沒有根據、缺乏省察,卻也演變成現實的社會互動。
小�d井指出,「稱為民族的這種虛構」可能來自權力者的蓄意論述,或出於生存壓力而形成,但許多時候是人類心理認知機制不可避免的結果。這些機制暗伏於社會的表象下,人們需要它來維持群體運作,卻也因錯認虛構的民族為實體,不同族群間的隔閡、矛盾難以化解。
小�d井是長年旅居法國的日本學者,異鄉人的角度讓他對民族論述的虛與實省察更加敏銳。他援引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以及政治哲學,探索共同體意識如何形成、傳承與彼此對立。我們將發現,民族具「同一性」的主體傳承是種錯覺,但只要相信,就會產生現實。我們既需要這樣的虛構來維繫彼此,卻也當知,任何對於自身與他者的看法都只是暫時的。如此,多族裔社會或有可能邁向既相互包容,又保有自身主體性的開方式共同體。
小�d井敏晶迎戰種族歧視,繼續眾人未竟的旅程,拆解民族、人種概念的虛妄。從各國教科書如何打造民族神話、洗地隱惡揚善,到歐洲學界不敢碰的禁忌黑歷史,勁爆八卦絕無冷場。──盧郁佳
作者介紹:小�d井敏晶 ,1956年出生於愛知縣。年少時曾想擔任曲棍球國手,受挫後流浪歐亞大陸,曾於阿爾及利亞擔任日文翻譯。後赴法國求學,1994年拿到法國國家社會科學研究所社會心理學博士學位。現任巴黎第八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
搶先試閱:〈個人與社會的關係,該如何理解?〉
本書拒絕整體論(Holism)式的想法,而將集體現象視為成員間相互作用的產物來探討。換句話說,我在考察社會系統的時候,不將它視為某種黑盒子來看待,而努力解開隱藏在其背後的運作機制。為了清楚說明本書所依據的認識論立場,愛因斯坦在比較克卜勒(Johannes Kepler, 1571-1630)與牛頓(Isaac Newton, 1643-1727)分析天體運行的不同態度時所指出的區別,或許能有所幫助。
行星以什麼方式繞著太陽移動?關於這個問題,這些法則(克卜勒法則)確實可以給我們完整的答案。也就是說,它告訴我們行星的軌道是橢圓形的;在相同的時間內,會通過相同的面積(連結太陽到行星的直線在相等時間內會畫出相等的面積)等等。它還為我們指出,橢圓的長軸與公轉週期的關係。但是,這些法則並沒有回答我們關於因果關係的問題。……這些法則所處理的,是我們視為整體的運動。至於某個體系既有的運動狀態,是如何產生緊接的下一個狀態的?其機制為何?這些法則並未探討這個問題。以今日的語言來說,它們是積分性質的法則,而不是微分性質的法則 。
這裡所用的「積分」、「微分」,是數學上的用語,但我們也可以把它們替換成「總括的」、「部分的」來看。愛因斯坦認為克卜勒的法則是積分性質的,只不過是一種對現象的描述;而將觀察重點放在過程本身的牛頓的法則,才能夠稱為是分析。同樣地,我們在思考集體記憶與民族同一性的問題時,也必須盡可能摒除黑盒子式的想法,努力窺探其內部的構造。
為什麼太陽與行星會相互維持一定的關係?它們為什麼不是互不相干的?在克卜勒的描述裡,看不到這樣的疑問。因為他以總括的方式將太陽與各行星視為一個體系,而他所描述的是體系的整體。相對地,在牛頓的分析裡,太陽與行星的關係不是先驗、既成的。他的論述方式,是將每一個天體視為各自獨立的個體(更正確的說法是「質點」),再以萬有引力的概念作為媒介,把這些各自分離的天體群連結在一起 。
這種進一步踏入黑盒子之中的做法,使牛頓成功地做出更讓人滿意的分析。但是他這麼做,同時也產生巨大的難題。在寫給班特利(Richard Bentley, 1662-1742)的信裡面,牛頓這麼說:
我無法想像,不具生命的單純物質,可以不經過其他任何非物質的媒介,也沒有相互的接觸,而對其他物質產生作用。……因此,我希望你絕對不要認為,我是在提倡先驗的引力概念。物質具有本質的、內在的引力,物體在真空中可以不經任何媒介對其他物體產生作用——對我來說,這種想法實在太過愚蠢。只要是有哲學思考能力的人,終究是無法接受這樣的想法吧 !
複數的、彼此分離的物體,不經任何媒介,可以在瞬間相互發生作用——這種超距作用(action at a distance)的概念是不合理的。但是,萬有引力正是這種魔法般的力量。為了綴補自己所提倡的理論的不合理之處,牛頓依靠的是萬能的神,以及以太(aether)的存在 。
社會或太陽系這樣的體系,是由複數的個人或天體這樣的要素群組成的。如果我們不把要素之間的有機關係視為先驗的既定事實,而想要釐清該關係的結構與機制,首先就必須將個人與天體當作分離的要素,以作為考察的出發點。複數的個人聚集起來的時候,是如何產生相互關係的?原本個人的單純集合,怎麼會轉變成有機的體系?
人與人之間的關聯是怎麼產生的?對於這個問題,人文社會科學的領域,大致上以兩種方式提出他們的答案。其中之一假定個人是自由的,而且依據理性的判斷而行動;這樣的個人為了彼此得到更大的利益,而與他者進行各式各樣的交換,於是形成社會關係。另一種想法,則重視歷史上形成的社會規範,對人類思考的束縛;因為這樣的規範,人與人之間得以保持關係。第一種立場將人視為自主且合乎理性的存在,以經濟學——特別是新古典學派——為代表。相對地,第二種立場則認為人是受到社會與歷史條件制約的存在。支持第二立場的主要是社會學,特別是涂爾幹學派的學說 。
本書否定第一種立場,基本上是以第二種立場作為立足點。但是,本書將集體現象定義為個人之間流動的相互關係的集結;以這個意義來說,本書的立場與涂爾幹的社會決定論有決定性的不同——涂爾幹的社會決定論,將社會與團體視為超越個人的、獨立的體系。其實,上述的兩種立場都將社會與個人視為對立的兩項,它們的差別僅在於以哪一項作為出發點。一旦以這種二元論的方式思考,不論採取的是哪種立場,都無法捕捉到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動態關係。假使個人的行為真的完全由社會決定,或者相反——社會的運作可以完全還原為個人的心理過程,那麼我們只需要分析「個人」或「社會」其中一項即可。果真如此,那社會學與心理學,我們只需要其中的一種就夠了。
不將集體視為實體,而努力從個人之間相互作用的角度來理解集體,並不表示將集體現象還原為個人的心理。不僅如此,將集體現象視為個人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可以讓我們建立起社會運作與個人心理之間的橋樑 。我們必須一方面承認社會只不過是個人的集合,同時觀察社會成員相互關係的產物,脫離個人主觀意願與控制的過程。個人現象與集體現象以循環的方式相互影響,宛如螺旋一般 。
那麼,要讓分離的個人再度結合,該怎麼做?有一種觀點,將「人」視為獨立而自給自足的存在。在這種觀點下,個人之所以與他者締結合理的關係,是為了增進自己的利益。我認為這是近代形成的、對「人」的錯覺。另一種觀點則顛倒過來,將「人」當作社會自我繁殖過程中的副產品;認為個人之間之所以產生聯結,是因為接受了社會的價値與規範。如果我們同時拒絕這兩種觀點,要如何才能說明人與人之間所形成的聯結、牽絆與束縛?
如同第三章所指出的,支持人類生存的認知結構,遠比其他生物更向外開放。如果我們將一個人長時間囚禁於黑暗的房間中,不讓他接受聽覺、視覺、觸覺等等感官刺激,他將會產生幻覺與幻聽,甚至可能導致精神上的障礙 。從這樣的事實我們也可以了解,如果沒有經常與外界交換資訊,人是無法生存的。人並不是獨立完整的存在;人不斷受到外界的影響,而且只有在與他者的關係中,生命才能夠得到安定。這是人的宿命。
讓我們把「人」看作是一種持續暴露在各種資訊力量下的、開放的認知系統吧!人的自主性,並不是像一顆靜止狀態下的撞球。每一次球受到撞擊的時候,就會朝著它接收到的向量移動;而間歇性資訊交換的空間,就像承載這些球的撞球檯。當我們這樣想像的時候,其實暗中已經將人視為原子般孤立的存在。就像生命組織在開放的場域,透過能量的交換讓自我與非我相互交錯,而不斷沈澱出新的自我,我們也應該將人的自主性,理解為一種動態的均衡狀態,在不斷與他者不斷進行資訊交換中,持續變化。
柏拉圖的《饗宴》中,出現了「男女」、「男男」、「女女」等三種組合而成的「原人類」,分別都有兩個頭、四隻手、四隻腳、兩種性器。他們因為犯了違背眾神的罪,紛紛被切割成兩個個人。從此以後,變成獨自一人的「人」,持續地追尋因為遭到切割而分離的另一半。柏拉圖以這個故事來解釋戀愛的來源,但是以某種意義來說,它說不定與人類相互依存的原因有類似之處。
如果將「人」視為自給自足的存在,那麼原本應該是獨立自主的個人之間所產生的聯結,就只能以消極的方式來說明、理解——或者認為那是個人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而以理性的方式所締結的關係;或者認為那是個人被社會規範蒙蔽了眼睛的結果。但是,如果我們接受「人」根本上是不完整與脆弱的,那麼我們就能明白,人與人的聯結,事實上只是人類本性的翻轉。
戲劇與音樂中「間」的重要性,無須贅言。那並不是一個聲音出現之後,到下一個聲音出現之前,單純的時間的空隙。所謂的「間」,是聲音與聲音之間積極的關係。而且,並不是先有聲音這樣的「項」存在,而關係只是聯結這些「項」的固定的東西。「間」是動態的;當「間」這樣的關係形成時,作為各「項」的聲音也必定會發生變化。同樣地,「社會」這個現象也是如此——並非先有個人存在,再由個人聚集起來形成相互關係。複數的個人在締結相互關係的同時,也因為此相互關係而改變;這是個永無休止的循環過程。我們必須以這個方式來理解「人」這種存在,以及「社會」這種關係 。
「間」並非聲音的不在;各個聲音並沒有各自孤立的本質。「間」是讓各個聲音產生變化的力;因為有「間」的作用,音樂與戲劇這種複雜的意義世界才能成立。同樣地,如果個人是自主完整、對外封閉的存在,那麼不管聚集多少個人,也不會形成共同體。正因為人類在本質上,就是欠缺內在的關係形式——或者換個方式說,正因為人類原本就沒有堪稱本質的東西,因此形成了遠比其他生物複雜且多樣的共同體。讓我們停止以否定的角度來看待「欠缺」。正因為不足,所以才會產生運動,才可能發生變化 。
本章從集體責任所依據的邏輯開始檢討,得出一個結論:共同體的紐帶無法以「契約」這種理性的想法來說明。為了讓個人聚集在一起時,所形成的不是單純的集合,而是成員以有機的方式連結在一起的集體,就需要某種虛構的助力。因此我們主張,想要完全排除虛構、以理性的方式建立社會秩序的企圖,不僅不可能實現,而且是非常危險的。接下來的最後一章,我們將以對民族這個現象的檢討所得來的知識與見解作為基礎,嘗試構築開放的共同體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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