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何佩珊昨(5)日接受本報專訪表示,政府撥補勞保就是賴總統指示的政策。以目前外資持續投資台灣及AI大趨勢下,政府是具有發展經濟及財政穩健的能力,未來可持續撥補勞保,勞動部每年爭取撥補金額亦以不低於前一年度為原則,也就是逐年都會增加。
何佩珊並表示,她上任之後有三大優先政策,首先是穩定勞工信心,破除勞保破產謠言,台灣政府是有足夠支付能力的政府;其次缺工不等於低薪,期待企業與政府合作為勞工加薪;第三是促進婦女及中高齡再就業。以下為何佩珊專訪紀要:
穩定勞工信心 防出現擠兌潮
問:如何維持勞保財務穩健?
答:賴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提到,勞保「絕對」不會倒,這是非常罕見的;它背後強調的是,只要有足夠發展經濟的能力,具備財政能力,就能穩定撥補、挹注勞保。亦即主軸是發展經濟,確保勞工安全及穩定,並希望能夠協助產業解決缺工議題。
因此,我的首要任務是要穩定勞工信心,不要因為勞保未來有破產的可能性,而讓勞工感到不安。我必須讓勞工了解,只要政府有足夠的挹注跟撥補,台灣政府是有足夠支付能力的政府。破產是精算報告的假設,除非1,050萬人同時請領,發生「擠兌」情況。
讓勞工安心,就是防止勞工既擔心破產傳言,同時擔心勞保「修惡」、給付被砍,進而產生擠兌心理,勞保歷史上幾次擠兌潮皆是如此,要防止勞工恐慌心理,我上任後首要就是破除謠言,強調我不是來砍給付,要讓勞工心安。
確保挹注財源 經濟將是關鍵
問:勞保撥補要常態化?每年可撥補多少?如何確保政府財政有餘裕?
答:勞保改革目前就是政府撥補,撥補就是最主要的改革。因為所有改革方案都是砍年金,而要增加保費等,都是重大勞資衝突議題,國內企業要負擔法定成本加起來已到18%,接近OECD國家國際競爭力20%之上限。
至於撥補制度化,其實政府撥補勞保未必要入法,重點在於政府財政能力,執政黨既然講出政府撥補,就要有這個能力;勞動部每年爭取撥補金額亦以不低於前一年度為原則。
由政府撥補是全世界社會保險的常態,德國、日本皆是如此,政府撥補勞保就是賴總統的指示,只要政府在,勞保就絕對不會倒。
事實上,勞保撥補在政府財政上占比不大,至於政府財政收支問題,就要看國際對台投資是否具信心,能否源源不絕,股市是否長紅,以目前整個情勢來看是樂觀的,在地緣政治、美中科技戰之下,台灣發展相對具優勢,最近AI在台引起風潮,全世界對台灣很有信心。
勞保的問題不應該被孤立化,如果鑽到死胡同,問題就難解,確保台灣經濟長紅比較重要。以目前來看,領取勞保年金趨勢跟精算報告差很大,例如精算報告預估2023年勞保收支短絀800億元,實際上僅短絀400億元。
最低月薪3萬 拚四年內達陣
問:今年是最低工資法元年,賴政府任內能否達到最低月薪3萬元目標?
答:今年制度有些變化,不過在最低工資審議會召開前,仍有勞資對話機會。在最低工資法架構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是「應」參採指標,經濟成長率、勞工薪資等則是「得」參採指標。
今年景氣比去年好,希望明年最低工資調幅能優於今年;只是最低工資若大幅調漲,對企業而言也會是衝擊,尤其台灣中小企業占比九成八以上,各個面向都要審慎評估。
對於未來四年的最低工資月薪能否達到3萬元,我們期待如此。不過仍須尊重專家審議。
最低工資法歷經多年討論,收斂各界歧見後,三讀通過的是較為務實的版本,可反映真實需求。過去有人主張公式入法,但如此一來只是綁死自己,我認為應該要維持一個最大彈性。
對於外界認為產業間薪資有明顯差距,科技業薪資較為優渥,傳產相對沒有那麼理想,是否要有調和措施?我們在討論最低工資時,會與審議會專家共同討論。
問:缺工問題如何解?
答:勞動部會正視企業缺工問題,在可行範圍內,勞動部也為旅宿業想辦法,未來將刪除僑外生評點制配額上限,延攬更多僑外生留台工作,在經過與交通部協商之後,部會間有共識,對於旅宿業缺工問題可望帶來幫助。
此外政府在產業政策方面,也要推動產業升級。
更重要的是,缺工不等於低薪,除了政府本身,我們也希望企業共同合作,例如旅宿業缺工嚴重,期待業者能提高薪資待遇,根據勞動部調查,薪資水準仍僅落在27K、28K上下,希望企業幫忙,提高薪資。
此外立法院也正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加薪減稅修法,為企業加薪提供誘因。
問:如何推動照顧留停制度?
答:針對照顧留停制度,我們會縝密的與勞資雙方討論,但,不會要企業給薪,企業可以放心,勞動部會考慮國家是否有能力補助,同時考量企業人力調度、合理的時間長短等面向,規劃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初步規劃方向是讓企業能自主運作,不要變成強制性,在勞資雙方合意下來實施。天數方面,可確定的是「照顧留停制度」不會是長天期(一、兩年),可能會比現在的家庭照顧假(全年七日)更長一點,但不會讓企業無法忍受甚至造成負擔。
照顧留停制度的目的是想幫忙婦女再就業,提升我國婦女勞參率,也幫企業留住人才,但其實不只女性,男性也可能適用,勞動部會通盤研議。
問:如何促進中高齡就業?
答:立委已提案修正《勞基法》第54條,對於勞工退休年齡,修正為「得由勞資雙方協商延後之」,勞動部希望盡快三讀。
換言之,經過勞資協商,就打開了65歲強制退休的天花板,以不強制方式、緩推延長退休年限、勞工緩領勞保年金,勞工不強領、不急領,儘量工作,一方面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緩解缺工;二方面也有助於勞保財務。
現行勞基法明定,勞工年滿65歲時雇主得強制退休,雇主就會據此要求勞工強制退休,結算勞保年資;但勞基法第54條的修法,就是把65歲打開。
在職場上,不是勞工想退休去領勞保年金,常常是雇主要求勞工退休、並且結算勞保年資,事實上勞保投保沒有年齡限制,勞工延長工作年限,晚一點領勞保年金,未來也會領更多,呼籲企業不要一定讓勞工那麼早退,讓勞工晚一點結算勞保年資,資深員工也是重要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