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日前通過立法院初審,明定雙方同意推動「直接聘僱計畫」,勞動部長何佩珊說,將採直聘、仲介雙軌制,且直聘將採創新作法。但其實我國引進移工早就是雙軌制,在台推行十六年,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統計,近年直聘僅占整體引進移工的比率百分之二、三,申請流程繁瑣費時、管理不小心疏忽就遭裁罰,再加上部分來源國未開放家庭看護工直聘等,都是推不動的原因。
雇主對直聘制度多一知半解
移工來台工作,必須先在母國付五至十萬元不等的仲介費,在台還須每個月向仲介支付一千五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的服務費。雇主則要付仲介登記、介紹費,後續還有每年兩千元的服務費。為減輕雇主、移工負擔,勞動部二○○七年底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讓雇主免透過仲介,也能自行聘僱移工。
只是根據勞動部年初發布的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事業單位部分,百分之卅一點五雇主清楚直聘制度,百分之四十點九的雇主知悉,但仍一知半解;僅百分之二點七的雇主曾以直聘方式引進移工。
家庭類雇主部分,僅百分之廿九點一了解制度,百分之廿四點三知道、但不清楚措施,百分之十二點六曾採直聘引進看護工。
至於無論工廠或家庭類雇主,不用直聘的原因包括無後續代辦及管理服務、沒時間親自辦理、申辦文件複雜等。
實際上,勞動部雖服務十八點六萬名雇主,每年平均服務近八千名雇主、四千八百多名移工,但直聘制推行十六年來,近年直聘僅占整體引進的百分之二到三。
其中,受限部分來源國限制開放業別,近年初次招募採直聘者只有百分之零點三、零點四,大多數雇主都是原本聘僱的移工期滿,重新招募採取直聘,但占比也都只有百分之一、二左右。
直聘流程繁複,對雇主來說就像過五關、斬六將,就算申請成功,後續肩負的管理責任,也不能有絲毫怠慢。前後聘僱過十多名家庭看護工的陳小姐,過去都委託仲介辦理,直到遇到相處融洽的看護工阿妮,聘僱三年期滿時主動建議直聘,基於感謝阿妮的付出,陳小姐打了好幾通電話詢問申請程序、來回奔波遞件,卻沒想到忘記帶阿妮健檢,被罰六萬元。
陳小姐大嘆幫外籍看護工省錢,自己卻挨罰,直聘到底是幫助了誰?此後寧可花個兩、三萬元,全權交給仲介處理,避免再惹禍上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坦言,國對國直聘需要來源國配合,台灣不可能一廂情願。除持續加強宣導直聘制度,預計在下半年推動精進方案,包括簡化申請流程、減少檢附文件、擴大一站式服務、增設實體臨櫃據點等,目前已評估幾處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