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分析指,此舉可協助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中新社報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13日表示,此次對房地產市場相關稅收政策主要做了以下調整: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積極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緩解房地產企業財務困難。
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即調整後,在大陸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方面,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
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土地增值稅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實施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負責人介紹,調整後的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政策主要內容包括: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負責人表示,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此次調整,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後,東部地區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為1%,西部地區為0.5%。
中國房地產研究機構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這次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有利於降低企業資金壓力,對於當前的穩定有積極影響。契稅優惠將進一步降低購房成本,對於剛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購屋者而言是一大利多。
市場一般預測,一線城市稅收優惠力度則更大,整體而言,對北上廣深等4個城市而言正面影響更為顯著。財稅政策接連實施也有望進一步強化市場的修復情形,協助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