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隱私與國安論戰持續發燒,微軟共同創辦人比爾蓋茲一度傳出,呼籲蘋果配合政府辦案,因為這是個案,不是通案。蓋茲立場顯然與臉書、谷歌、推特不同,引人側目。不過,蓋茲後來利用受訪機會澄清,表示報導並未準確反映他的觀點,「非常失望」。另外,全球許多地方廿三、廿四日將在蘋果門市舉辦街頭遊行,聲援蘋果。而美國丕優(PEW)的最新民調顯示,百分之五十一的受訪者認為蘋果應該協助辦案。
金融時報廿二日報導,蓋茲受訪時指出:「FBI要求開後門僅限於此本案,所以不會開先例。」蓋茲還說,產官學界應聯合制訂綱領,規範哪些訊息可以取得,而不是讓政府可以取得任何資訊。
蓋茲的發言讓他在科技業顯得格格不入。後來,蓋茲透過彭博社發表聲明澄清,表示讓法院裁決孰是孰非,大眾可以有機會了解政府知的權利底線在何處。
FBI局長柯米說,這項命令並非創下法律先例,而是為受害者進行完整的調查:他說:「我們只想要個機會,在持有搜索票的情況下嘗試猜出恐怖分子的密碼,而非花上十年才猜對。我們不是要弄把萬能鑰匙,解開所有手機的設定。」
蘋果執行長庫克再度發函,希望美國政府撤銷要求蘋果協助破解加州槍案兇嫌iPhone的法院命令,另組專門委員會討論隱私權、自由及國家安全的相關議題。
庫克廿二日在蘋果官網發布電子郵件與一系列問答,他指出,拒絕與政府合作是為了捍衛公民自由。他敦促檢方撤銷解鎖要求,並表示將「樂意參與」由情報、科技與公民自由專家組成的團體,討論數位安全技術「涉及的執法、國家安全、隱私權與個人自由」問題。
蘋果與政府的爭議愈演愈烈,庫克表示:「這件案子聚焦於政府應該保障的自主與自由,與政府立場相左的感覺並不太對。」
庫克重申,蘋果「對恐怖分子絕對沒有容忍或憐憫」,但此案攸關的不僅是一支手機,而是可能創下從其他裝置獲取資料的「危險前例」。他指出:「這項命令可能危及眾多守法民眾的資訊安全,並創下危險的先例,威脅所有人的公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