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角警民衝突中擔任指揮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被警方以暴動罪起訴,23日首次出庭,他獲准交保候審。黃台仰下午被員警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准許他以現金及人士擔保各為10萬元交保外出候審,但他要遵守宵禁令,時間為每天凌晨0時至清晨6時。此外,裁判官禁止黃台仰在候審期間涉足旺角部分範圍;黃台仰同時要交出旅遊證件,每逢星期一、三、五到將軍澳警署報到。同案共46人被控暴動罪
綜合媒體報導,至於與黃台仰一同被捕的28歲姓張男子則拒保候查,警方保留檢控權利,事件仍在調查。旺角大衝突至今警方共拘捕72人,包括63男9女。正式被落案起訴的有47人,其中46人被控暴動罪,1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
翻查資料,香港於1967年發生左派人士暴動後,當局曾以暴動罪起訴一些暴亂者。1970年,當局修定有關暴動罪的相關法令,自此以後未曾再以暴動罪起訴他人。
報導指出,22歲的黃台仰是「本土民主前線」核心成員,被指於9日凌晨發生的旺角衝突中擔任指揮。衝突後黃台仰一度隱身藏匿。他23日被鎖上手銬,由警車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面對一項暴動罪,暫毋須答辯。案件延至3月22日審判。
據報導,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在涉案單位中找到製作煙霧彈、胡椒噴霧、催淚氣體的「製作指南」,相信黃用來教人自製武器及協助他人逃避警方追捕,不排除將來加控其他嚴重罪名。控方並指出,黃的控罪嚴重,一旦罪成最高監禁10年,有棄保潛逃風險,反對被告保釋。
報導指出,辯方資深大律師祁志稱,黃台仰並非被通緝者。雖然警方曾五度到其將軍澳住所,但並沒有聯絡他及其同住的母親,故控方的指控誤導。他又稱,黃作為「公眾人物」及其組織的領袖,「一直維護香港價值」,稍後亦會在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為朋友梁天琦助選。祁志續稱,由於社會上有人不認同黃及其組織的理念,更作出人身攻擊,他因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才暫住朋友處。而與黃一同被捕的28歲男子為組織的財務,因此搜到現金不足為奇。至於「壯陽藥」則是「普遍流行」的藥物,又稱黃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提出以10萬元現金擔保,黃母及友人亦願意以10萬元作人事擔保。
報導稱,裁判官李慶年最終批准黃以10萬元現金,及其母的10萬元人事作擔保,其間黃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黃另須遵守禁足令,不得踏足旺角指定範圍,及須遵守宵禁令,凌晨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
據報導,警方昨嚴陣以待,庭內庭外都有大量警員戒備。有別於一般被告由兩名庭警帶上庭,黃台仰出庭應訊時有七名警員在犯人欄內戒備。庭內保安也明顯較往日多,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四眼哥哥」鄭錦滿等逾50人到場旁聽。押解黃台仰的警車駛抵時,大批記者蜂擁而上爭相拍攝,情況混亂,有記者跌倒並報稱受傷。至下午5時半,黃辦完保釋手續離開法院時,再被記者包圍追訪,黃由眾多戴上「V煞」面具或口罩的支持者護送,與「本民前」同黨梁天琦同乘的士離去。
黃母:盼子不再參加類似活動
另據明報報導,黃台仰居於將軍澳的母親,昨趕到法院為兒子作10萬元人事擔保。黃獲准保釋後,黃母仍顯得憂心忡忡,眼泛淚光地說她在事發後一直找不到兒子,「一開始的時候有少少擔心兒子」,稱會要求兒子以後不要參加類似活動。
曾鈺成:中央正「冷靜明智」處理衝突
香港新聞組/香港24日電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與傳媒茶敘時透露,據其了解,中央除了譴責旺角事件中示威者的暴力和個別分離主義外,同時亦正在探討為何會發生有關事件,了解背後是否有社會問題需要解決,認為中央是很冷靜和明智地處理事件。他不評論特首梁振英施政的得失,但認為即使梁振英連任,都會總結今屆的經驗,改善施政。
綜合媒體報導,問到國家主席習近平作風強硬,是否會更欣賞強硬的特首,曾鈺成則說「硬也要硬得有道理」,強硬得來也要有效管治,相信中央會考慮特首的管治是否達到要求,即是否有利香港繁榮穩定,以及能夠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安全利益,做到這些要求,才稱得上是成功。
報導指出,面對近年社會出現的本土主義,曾鈺成認為不應將其和分離主義「畫上等號」,多數有本土意識的市民,均覺得要維護香港有別於內地的特色,在香港與內地矛盾下以香港為優先,但分離主義就是要否定「一國兩制」,相信中央要打擊這種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