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預計討論通過農會法修正草案,未來農會選舉賄選者,將由現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最重七年徒刑,罰金從九萬元提高到最重一千萬元。為降低爭議,農委會已自行刪除原擬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的條文。
不過,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說,他無法接受農委會在重要改革縮手,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時,他會堅持恢復原有官派三分之一理事的條文。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政府沒有股分或投資竟可在農會官派專業理事,且可隨時改派,簡直成了「太上理事」,嚴重干擾全國農會運作;不管是上市櫃獨董或銀行、金控專業理事,也都是由股東選出,沒有人是政府選派。
他說,農委會知道會有重大爭議已從善如流,蔡易餘可以去了解後再決定是否還要堅持。
現行農會法規範,農會選舉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等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相關修正草案除了要提高刑責,預備犯者,擬處一年以下徒刑。
此外,目前全國農會理監事共廿七人,為強化農會專業效能,農委會提出修法草案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共十二名,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名額不超過理事總額三分之一,堪稱農會史上重大變革。
不過,此舉引發蔡政府安插人馬的疑慮,被解讀為繼農田水利會後,也要將農會收歸國有。農委會上周報院版本,已自行刪除該項爭議條文;官員指出,將加強溝通,適時再提出修法。
蔡易餘指出,他無法接受農委會在提官派三分之一理事的重要改革縮手,全國農會是配合農委會政策實施,要避免被單一派系掌控,他會在立法院討論時,堅持要原有官派三分之一理事的條文,由一定比例的專業人員來執行全國農會政策。
蔡易餘說,全國農會不能流於單一派系掌控,在日本、韓國都有一定比例的官派人員運作,尤其全國農會跟地方農會不同,有些政策需要與農委會搭配,基本上也不用擔心官派後會影響農會自主。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說,他不知道決策為何轉圜,農會本就在自主性跟公益性考量拉扯;即便是加三分之一官派理事,是否能達到公益性,因為制度上未實驗過,也很難判斷,但農委會一定要堅持農會的公益性質。
一位農業縣綠營立委指出,他猜測農委會縮手,是因選票問題,許多執政黨立委也不敢去提官派理事問題。
民進黨團成員表示,黨團內部有不同意見,還要多討論,但三分之一官派針對性太強,正當性也會有問題,行政院也認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