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陳姓女子從國外訂購五十張「毒郵票」,由台籍曾姓女子代收包裹,剛進海關就被攔下;毒郵票屬二級毒品,屏東地院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重判陳女五年徒刑,她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曾女則判刑二年二月確定,已入監服刑。
據了解,陳女是香港僑生,來台就讀,曾女離家多年,案發時在屏東恆春一家背包客棧打工,長年遊走夜店、派對涉毒;曾女因工作關係認識陳女鄭姓前男友,經鄭引介結識陳女。
判決指出,去年三月間,曾女得知陳女有管道可從國外取得「毒郵票」,透過通訊軟體聯絡確認後,談妥以三萬元代價,由陳女利用暗網向國外賣家下訂四十張毒郵票;曾女還提供打工民宿地址,等毒郵票寄到台灣,再親自收貨。
去年四月六日,這批毒郵票從荷蘭運抵國門,被海關察覺有異,會同郵方開驗,發現有五十張彩紙,鑑定後確認是毒郵票,含有二級毒品LSD成分,毛重約一點二公克。檢警按兵不動,十一天後郵件寄到曾女打工場所,前往逮人。
曾女被捕立即供出藥頭是陳女,警方再逮捕陳,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兩人坦承透過通訊軟體聯絡,由陳女從國外訂購毒郵票,被依運輸二級毒品罪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曾女供出陳女身分,且自始坦承犯行,符合減刑條件,判刑二年二月,曾女未上訴全案確定。陳女偵查階段未認罪,也未供出毒品來源及上手,被判五年徒刑。
陳女不服,上訴時供稱毒郵票是鄭男上網訂購,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根據二女對話紀錄,有毒郵票樣式、價格、付款、送貨地點等,未見鄭男參與其中,不採信陳女說法,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
毒郵票查緝難 連刑警也少見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毒郵票」是一種新興二級至三級混合式毒品,毒販將紙片、郵票等物浸泡LSD迷藥後,只要混入水中或含入口中就可施用;由於體積小、易藏匿,外觀如同一般紙片,雖在台灣現蹤多年,但查獲紀錄不多。資深刑警認為,毒郵票外觀難辨,還不屬於流行毒品,若未加宣導,很容易錯過查緝機會。
LSD是常見迷幻藥,主要成分是麥角二乙胺,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一點點劑量就能發揮效果,藥效可以長達十二小時。
警方表示,LSD主要流行歐美,毒販會將紙片、郵票等紙張浸泡在LSD藥水中製成片劑,等到要服用時再含入口中吸收,也可以混入飲料一起施用;因毒性約是K他命的三倍,對施用者身體健康與性命構成威脅。
由於LSD製成片劑後,外型就像一般小紙片、郵票,增加警方查緝難度;官警說,毒郵票在台灣現蹤多年,但很少聽聞警方在線上查獲案例,許多地方縣市警局偵查隊長、毒品承辦人,都未曾偵辦過毒郵票案件。
資深刑警說,毒咖啡包早期盛行前,就是利用營養品、咖啡包魚目混珠,藉這類包裝躲避查緝,後來在各大夜店、酒店、派對流行,警方開始加強查緝,全面攔查臨檢類似可疑包裝,才抑制毒咖啡包氾濫。
毒郵票已出現在台灣市場,它易於藏匿,警方查緝更困難,若沒有經過宣導,執勤員警可能不會注意,錯失查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