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蘇里州和威斯康辛州對執行墮胎醫生設下各種限制,遭到上訴法院封殺,兩州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下級法院原判。美國最高法院昨天剛以違憲為由,推翻德州的類似法律。
密蘇里州和威斯康辛州的法律,要求醫生取得墮胎診所48公里範圍內醫院的住院特許權(admitting privileges),這是一種很難獲得的隸屬關係。兩州的法律都遭到下級法院封殺。其中密蘇里州的法律,如果生效,勢必會迫使州內唯一墮胎診所關門歇業。
密西西比、密蘇里和德州的前述法律,是保守派美國各州對墮胎施加各種限制的諸多措施之一。
美國最高法院昨天以5票對3票,封殺德州對墮胎診所施加種種限制的法律,讓支持墮胎選擇權陣營贏得重大勝利,這是最高法院近1/4世紀以來針對墮胎問題做出的最重大判決。
昨天的判決是自1992年以來,美國最高法院對墮胎權的最強大背書。保守派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加入四位自由派大法官陣營,以5比3做出這項判決。
判決認定,德州法律對婦女行使獲憲法保障的中止妊娠權利施加不當負擔。此判決很可能會激勵墮胎權倡議人士在其他州挑戰類似限制。
設在芝加哥的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7th U.S.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於2015年11月封殺威斯康辛州此項法律。
密西西比案中,一位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於2012年發布臨時禁制令封殺該法律,理由是它會迫使婦女前往州外尋求墮胎。同一位法官於2013年發布第二道禁制令,並於2014年獲得設在紐奧良(New Orleans)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支持。
美國最高法院昨天做出的重大判決,封殺了2013年德州法律,此法律除要求醫生取得鄰近醫院的住院特許權,還要求墮胎診所必須所費不貲升級為醫院級設施,即必須符合門診手術中心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