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繆思之屋 「十五塊半。」司機用濃重的聲腔說。 「你收信用卡嗎?」我客氣地問。 「不行,不能用信用卡,機器壞了。」 我朝照後鏡裡,那對皺眉瞪我的眼睛淡淡一笑,掏出自己的皮包。我雖然搭過無數次的紐約計程車了,卻從沒習慣計程車司機的態度;每次都會把我惹毛。不過我若不搭小黃,就得坐家裡司機開的車了,他一定會到處跟著我,把我的一舉一動向爸媽報告,所以總體考量後,我寧可獨來獨往。 我給了司機二十塊錢,然後打開車門,司機幾乎立刻開車閃人,害我只能勉強站穩,一邊還在他留下的灰色廢氣裡咳著。 「爛人。」我嘀咕說,一邊撫平我的九分褲,然後彎腰調整義大利皮製涼鞋上的繫帶。 「需要幫忙嗎,小姐?」在附近的一名年輕男子問。 我站起身從頭到尾打量他一下,那條百貨公司專櫃買的牛仔褲、「I ♥ NEW YORK」T恤,以及鄰家邋遢男孩的模樣,立即告訴我,此人不是紐約客。任何有尊嚴的紐約人,至少我認識的紐約客裡,絕不會有人肯穿這種「NYC」T恤。他長得不算難看,但一想到他可能在紐約待不久,而且我爸媽顯然不會認同他,便覺得與他多說半句都是在浪費時間。他不是我的菜。 我雖然不是很清楚哪種類型才是我的菜,但我想,等看到時自然就會知道了。 「不用了,謝謝。」我笑著說,「我很好。」 我邁開大步,朝大都會博物館的台階走去。我們學校的女生一定會覺得我很白痴,無故放走一位可愛的潛在男友──至少玩一玩也不錯。 其實不輕許無心信守的諾言,比較輕鬆,尤其是這名男子沒有一項符合完美男神的條件。我的條件清單尚不完整,不過自從我長大開始對男生感興趣後,就一直往上添條件,說到底,還是因為我對自己的選擇十分謹慎。 我雖然挑剔,只穿名牌,每個月的零用錢比大部分同儕一整年所掙得還多,但我絕不是眼高於頂的勢利鬼。爸媽對我期望甚高,而金錢是用來滿足這些期望的工具。他們總是教我,一個人的形象,雖未必百分之百精確,卻能顯示出一個人的類型。我雖努力尋找例外,但在我的同學及朋友身上,卻屢試不爽。 我父親是位成功的國際金融律師,他老說:「銀行家會先相信你的西裝,然後才相信你。」這就是他的「人要金裝」論調。他和我媽媽──老媽醒的時候,泰半時間都待在摩天大樓裡,紐約最大媒體公司之一的辦公室中,對特助發號各種指令──他們把「形象即一切」的概念烙在我身上。 只要我符合他們的期望,他們大部分時候都不會管我,其中包括參加各種典禮,裝出三千寵愛集一身的嬌嬌女模樣,在女子私校拿全A成績,當然還有不許與門不當戶不對的男生交往,所以我乾脆壓根不約會,以期達標。相對地,爸媽也給我豐厚的零用錢,和自行探索紐約的自由。我很珍惜這份自由,尤其今天是春假的第一天。 大都會博物館是我最愛去的地方之一,它不僅獲得爸媽的認可──這是一大加分──更是個觀察他人的絕佳地點。我不確定自己將來想做什麼,但我得在這個星期內想清楚,因為有好幾間爸媽認同的大學已經接受我了。母親和父親──他們痛恨我稱他們「老媽」和「老爸」──希望我主修讓他們臉上添光的科系,如醫學、商業或政治,但這些我都不怎麼感興趣。 我真正喜愛的是研究人。過去的人,例如我在大都會讀到的人物;或甚至是紐約市裡四處走動的人們。事實上,我有一本小簿子,裡面記滿了我所見過最有意思的人。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大塊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