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型代幣發行(STO)交易所今年(2020)可望正式上路,因應金融科技潮流衍生的創新投資及交易型態,金管會近日發布STO相關法規,將募資金額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納入管理,今年正式接受申請。
據悉,目前表達爭取申請興趣業者不多,傳出碳權STO的MaiCoin可望搶下頭香。
企業發行虛擬貨幣向投資人募資,並上架虛擬貨幣交易所,這就是STO的交易型態,和初上市IPO流程很類似。
我國目前尚未有真正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主要因為我國認為STO是一種有價證券,應該適用台灣證交法,要成立交易平台的企業,需先申請並符合證券自營商資格,才能買賣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業務,並由金管會給予許可證照,金管會通過法源後,企業即可來申請相關執照。
金管會表示,一般券商最低資本額需4億元,但考量STO僅經營部分業務,所以此次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證券商管理規則」、「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等規定,明定「僅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業務」的證券自營商,其最低資本額為「1億元」,內部控制制度應依「櫃買中心」規定辦理。
不過,對於只是單獨從事STO而不從是其他股票交易的STO交易商,金管會同意其虛擬通貨移轉及保管業務,不必送集中保管事業,STO業者也排除適用一般券商的內稽內控規定、自有資本之管理等規定,並授權由櫃買中心管理及訂定相關規範。
同時,金管會也修正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21條之1,明定僅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業務之證券自營商,其負責人及業務人員需具備本規則之業務人員資格與辦理人員登記等,其餘經理人資格及人員訓練等不適用本規則規定,並授權由櫃買中心管理及訂定人員管理規範。
金管會表示,法規修正後將可增加國內金融商品種類以提供投資人多元選擇,並有助於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及培育金融人才,促進我國金融科技創新之發展。
此次能夠成立交易平台的STO商限募資的金額3,000萬元以下,至於募資金額達3,000萬新台幣以上者則要進入金融監理沙盒。由於募資規模小,2020年上路後屆時到底會有多少家交易商申請,市場密切觀察。
閱讀秘書/證券型代幣(STO)
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是一種透過區塊鏈技術包裝的虛擬代幣(token),表彰財產權利或某種債權的有價證券(security),企業發行虛擬貨幣向投資人募資,並上架虛擬貨幣交易所,這就是STO,跟企業發行股票向投資人募資,並上架證券交易所的IPO很類似,我國將STO視為有價證券,適用證交法規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是全球第一個發布專法規範STO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