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已預告我國溫室氣體減量路徑採「先緩後急」,第一階段目標是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較2005年減量2%。因未強制企業減排責任,2%減量將會主要落在政府,加上能源轉型初期大量採用燃煤和煤氣發電,減量達標與否,氣候因素將成關鍵。
根據環保署規畫,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較2005年(基準年)減量2%,2025年較基準年減量10%,中期目標是2030年減量20%,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設定的長期目標:2050年減50%。
國際上一般皆採「先緩後急」策略,但此策略還可以分兩種作法。一是在經濟成長仍有空間情況下,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成長,等總排放量到達峰值後再行減量,此作法的好處是較能配合實際經濟條件,對國家和企業來說,皆保留彈性,經濟也可以持續成長。
我個人較支持此作法。以台灣情況,預期未來幾年經濟成長率仍可維持在2-3%之間,可先控制溫室氣體成長,例如允許溫室氣體成長1.5%,等到2020年起開始減量,之後以每年減量2%速度來減量。歐盟國家亦多規畫以每年2%速度減量。
第二種作法是立即減量。環保署作法屬此類,2017年可說是我溫室氣體排放峰值,2018起開始減量下降,此方法會較無彈性,實施起來較易面臨困難。以環保署公布方案來看,至2020年之前減量2%,因無強制要求企業負起減量責任,最後2%責任將主要落在政府身上。
第一階段、在2020年之前,政府並未對企業課予強制性減量責任,頂多就是透過綠能發展減量、要求工業部門節電1%、推動工業製程燃料替代等,相較之下,政府要負較大責任,政府亦將面臨較大挑戰。能源轉型就是一大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忽視天氣的因素。政府推動2025年能源轉型,在初期將大量採用燃煤及天然氣發電,如果天氣熱,燃煤機組就要全開,碳排勢必增加,也就是說,2%減量完全要看天吃飯,天氣或是氣候因素將會是減量目標能否達成的關鍵因素,天氣冷,就有機會達陣,天氣熱恐就難達陣。這是沒有料想到的結果。
根據環保署規畫,預訂在2025年前啟動溫室氣體總量管制,我認為應該提早到2020年啟動。縱觀世界各國,歐盟早就推動碳交易市場,中國大陸宣布今年11月啟動,韓國則早在2015年就啟動,美國各州、加拿大等都有類似制度,如果台灣推遲到2025年才啟動總量管制及碳交易,等於整整晚了韓國十年,等於是溫管法通過後十年才實施,恐難符合國人及企業期待。以總量管制及碳交易作為溫室氣體管理的工具,因碳交易將會產生價格,將可誘導企業減排、促進綠色科技的發展,並且提早到2020年啟動,我國才有可能達成2030年要減排20%中期目標。
在馬政府時代,環保署早已就總量管制及碳交易預作準備,包括盤查、申報、抵換等制度都已上路,現只差兩件事,一是把總量管制的碳排放量分配到各產業、各企業,碳權分配最最困難的過程,估計需要二至三年時間協商、並完成。
第二是建立碳交易平台,台灣現已有期交所、櫃買中心,只要導入碳權,很容易就做起來,期交所、櫃買中心都可以兼做碳權交易買賣。整體來說,台灣制度在二、三年內就可以建立完成,無須等到2025年。
(本文由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堅明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