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對台31條」中涉及影視文化的擴張頗受關注,而今台灣演員柯宇綸在這項「里程碑」後被祭以「台獨處分」,新戲上映遭擱置;「惠台」遇「台獨」指控就生變,相關案例並不少。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2月2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發布「31條惠台措施」,簡稱「惠台31條」。行政院分析指出,這些政策非單純「惠台」,主要為「利中」,因此將其正名為「對台31條」措施。
措施發布一個月後,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8日在記者會上證實,柯宇綸主演的國片「強尼.凱克」在大陸的「上映問題已經被擱置」。「強」片原定4月13日在陸上映,在柯宇綸被大陸網民指控為「台獨藝人」後,情勢突然生變。
柯宇綸並非是首個被指控為「台獨」的藝人,包括林心如、戴立忍以及赴南韓發展的周子瑜都曾被點名為「台獨藝人」而遭封殺。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舉報來源都是網民,當人人都有資格「扣台獨板機」的情況下,「誤殺」也多。
大陸推出「對台31條」,表面上對文化內容產業「更敞開門」,包括大陸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與電視劇將沒有數量限制,台灣人士參與電視、電影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以及簡化台灣進口圖書的審批流程等。
但文化部第一時間點出兩岸文化交流的「關鍵問題在於意識形態審查」;部分業者也將此形容為「吃不到的糖果」,因交流的前提都必須慎防「台獨因素」滲入,而何謂「台獨」?在缺乏具體定義的情況下,業者只能「自我審查」。
從兩岸過去的交流經驗中可看到,不單是文化領域涉及意識型態審查,舉凡商業、教育、旅遊等相關行業人士若欲享受大陸提出的「交流紅利」,都必須跨越「反台獨」這項「准入門檻」,相關案例近年來紛紛躍上媒體版面。
台商李榮福因在海峽交流基金會春節聯誼活動中,發表挺總統蔡英文的言論被認為是「台獨台商」,李榮福隨後登報表明支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在這之前,遭指為「綠色台商」的海霸王也曾登報支持「兩岸一中」。
在兩岸學術、人員交流方面,2017年8月也曾傳出部分陸生赴台念書卻遭大陸拒發赴台文件,承辦人員給出的理由是「成大搞台獨」,儘管後來還是允以放行,但國台辦卻一度宣稱,當地政府此舉是「予以提醒,正常履職」。
大陸近來不斷高呼「兩岸融合發展」以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種種看似未設前提的宣稱,遇上「台獨」指摘,先前給予的承諾、保障,都可能面臨大轉彎。
一名大陸學者在解讀大陸「融合發展」政策時就直指,這個融合不包括「台獨」;前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被問及「綠色台商」問題時坦言,「歡迎台商到大陸打拚,但絕不允許到大陸掙錢,回台灣卻支持台獨分裂的台商」。
在大陸「有惠台之處就有打擊台獨之必要」的兩面手法下,再重新回頭檢視「對台31條」給予在陸台人同等居民待遇所涉及的領域及細則,從另一角度理解,或變相成為一張「反台獨」的正面表列清單與具體操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