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事件凸顯上市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揭露有盲點,母子公司間債務狀況,及債務到期或逾期,均未在現行揭露範圍,金管會要求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在二個月內重新檢討,以提醒投資人注意。
根據現行規定,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重點專區有九大指標,包括負債比率高、流動比率低等,都必須在財務重點專區揭露,具有預警效果。
華映事件後,相關指標的檢討,也被外界視為財務重點專區的「大同條款」。
立法院財委會昨(24)日審查證交法、銀行法修正案,立委施義芳質詢指出,華映欠大陸華映子公司人民幣33億元債務,其中有人民幣20億元是逾期債務,華映在11月29日重大公告中都未揭露。
顯示現行財務資訊揭露有盲點,包括母子公司、關係企業間借貸;債務到期或逾期,都未揭露。施義芳說,以這次華映為例,公司都要倒了,已嚴重損及投資人利益,這些指標是十年前的規定,金管會應全面檢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會請證交所研議,母子關係間的負債等相關資訊,在何種情況下,除財報附註揭露可供查詢外,那些應放在財務重點專區揭露等。顧立雄說,會在二個月內提出報告及修正方向。
金管會官員表示,財務重點專區通常異常狀況,如連續虧損、負債比率高等,就必須列入專區,對投資人具有預警效果,每月揭露相關數據。
未來主要有兩大檢討重點,第一,母子公司借貸,因以合併表報來看,母子公司交易會沖銷掉,在財務重點專區就看不出來,但在財報的附註上會額外揭露,只是財報是每季公布,相對不夠即時。因此,這部分會請證交所檢討
第二,債務到期或逾期部分,目前在財務重點專區只揭露銀行、公司應收帳款、公司債多少,沒進一步區分多少未到期或逾期,這次也會一併檢討。
揭露後,至少讓投資人知道積欠多少款項,那些已逾期,若比率過大時,可能代表公司付不出來或償還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