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受理軍公教聲請的年改釋憲案,昨天舉行軍改部分言詞辯論;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說,退撫基金缺口愈來愈大,有改革必要;聲請人、立委費鴻泰說,軍改看不到對軍人的尊重,只有斤斤計較。
昨天雙方各說各話,大法官黃虹霞詢問「增稅填補基金缺口,由納稅人負擔公平嗎?」、「現役軍人繳得多又被調降退休金,公平嗎?」但聲請方沒人回答。
大法官預計八月廿三日前作出合憲與否的解釋。另外,公、教年改言詞辯論,將在今天上、下午登場。
雙方針對大法官提出的八題綱辯論,包括年改對於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退除給與等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否侵害受規範對象之財產權、是否違反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等。
行政院代表指出,半世紀以來國人平均餘命增加十八歲,去年只有十八萬新生兒,由國家負保證支付責任而用稅收填補基金虧損,讓年輕工作世代承擔過往軍公教人員過度保障的退休金制度,明顯違反世代間公平正義;且基金若破產,危及現職和退休人員老年經濟。
行政院代理人、教授林明昕表示,軍改未要求領的錢繳回來,何況台銀優惠契約明定利息隨同法令調整,「不溯及既往」在美國是刑法的概念,民法則有情勢變更原則。教授孫迺翊也表示,若要政府負責最後給付責任,會變成用稅收填補無底洞,等於重返「恩給制」。
代表聲請方的教授賴來焜與律師李漢中則主張我國財政狀況良好,只要嚴守財政紀律、管控政府收支及債務並多元開源即可,刪減退休所得缺乏正當性,「永續年金制度」和「世代正義」只是託詞。教授陳淳文也認為,各國退休制度改革可能是延後退休年齡、提高扣繳費率或增稅,直接刪減退休人員的退休給與並非可行之道。
立委李鴻鈞說,年金改革要看歷史背景,一開始是平穩安定國家,就不需要用優惠條件,國家需要這些人進來,才會提供優惠條件;軍人犧牲家庭生活,一輩子奉獻國家,政府應穩定其晚年,不能用基金要破產一句話來改革。
行政院推薦的鑑定人劉靜怡教授認為,經濟社會條件變動影響年金制度支付能力,非制度設立之初就能預料,年金制度需有調整可能性,避免因退撫基金的提撥費率與給付數額一成不變,對現職、退休者帶來重大損害。
聲請方推薦的鑑定人陳淳文認為,若認為非軍公教的保障不足,應思考如何保障,不應變成階級與世代鬥爭,形成「軍公教保障太好」與「勞工保障太差」對立。政府若以窮困抗辯,那應有具體的撙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