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進入的2020年,是中國經濟的焦慮之年,這焦慮的部分來因,是那種目標迫近,不得停下喘氣,還得最後衝刺的焦慮。而目標都是大目標,一個叫全面小康,一個叫完成五年規劃。在中國一般大目標叫戰略目標,戰略都是事關重大,事關長遠的。有關兩大目標,中共官方已經有了定型的表述,預計將出現在元旦獻辭和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一句叫做「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這是年度的定位,意思是全年這兩件事最大;一句叫做「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這是任務的定性和要求。
這兩句話,結束了一個爭議,留下了一個疑問。那個爭議無涉十三五規劃,跟小康社會實現日期有關。就十三五規劃來說,五年規劃由2016年開始,到2020年結束,也就是說今年年底是規劃結止期,這沒有爭議。
而全面達成小康社會,有三個表述,一個是鄧小平1987年說的「三步走」戰略,說的是20世紀末;一個是江澤民2002年在中共16大宣布,本世紀頭20年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一個是習近平2017年中共19大提出,當年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後來出現的爭議,說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是2020年進入之際,還是2020年結束之時呢,抑或是中間一看指標達到就宣布呢。這個爭議,到12月初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算是停止,因為有了官方「收官之年」的表述,那說的是跟十三五規劃綁到一起,年底結算了。
但第二個爭議出來了,說小康社會的主要指標,其實已經完成了,有什麼必要等到年底才結算呢。這主要指標,應當有兩個,一個是中共黨代會的政治報告列出的戰略目標相當於政治指標, 一個是第13個五年規劃與小康社會綁到一起的量化指標。
按照第13個五年規劃,全面小康社會主要有兩大經濟指標,一個是國內生產總值,一個是人均國民收入,要實現小康社會,要求是兩個指標在2010年的基礎上,實現再翻一番。
拿出經濟指標來看,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是人民幣41.21兆元,到2018年是91.93兆元,也就是說,第一個小康指標已經提前完成。另一個指標人均國民收入,2010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換算成美元是4,260美元,2018年是9,732美元,也是翻了一倍,提前完成指標。
於是爭議來了,小康社會的兩大翻番目標早就提前實現,因何還不宣布呢?放下政治指標不說,原來有第三個量化指標,那就是脫貧指標,因為小康社會是全面富裕而不是一批人先富起來,制定第13個五年規劃時,中國還有7,000萬人在貧困線之下,這7,000萬人沒有脫貧,就小康不了。
於是當局確保脫貧定為攻堅戰,2020年要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貧困殲滅戰。具體還有多人沒脫貧,未見數據,但扶貧辦的說法,是到今年底,剩餘貧困人口還有一半以上在深度貧困地區,未摘帽貧困縣也基本都集中在深度貧困地區,貧困發生率高,貧困人口多縣也集中在深度貧困地區,因此,深度貧困仍然是2020年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重中之重、難中之難、堅中之堅。
全面小康待全部脫貧,脫貧另一大難點是剛脫又返。還是扶貧辦的報告說,已脫貧摘帽的9,300多萬人口中,有近200萬人口左右搖擺,可能因災、因病、因產業、因市場出現返貧;在國家貧困線附近的邊緣人口,有近300萬人存在致貧風險,所以小康社會臨門一腳,還要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