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金管會建議民眾,可按人生不同階段檢視自身保障需求,經濟不寬裕的社會新鮮人,可購買商品結構簡單且保費相對便宜的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的繳費年期等同於保障年期,有持續繳費才有保障。被保險人在保單期間死亡,身故收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公司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
壽險業者說,假設一名30歲的人結婚不久,有一個2歲小孩,剛出社會收入不多,家中就靠他賺錢,某天他發生意外死亡或成殘,家中失去經濟支柱,類似這樣情況的民眾,就適合保費比終身壽險便宜的定期壽險。
一般而言,市面上定期壽險的保障範圍,包括無論因疾病或意外而導致身故或殘廢,皆提供整筆給付保障。
以國泰人壽「e把罩定期壽險」為例,A君33歲,為貨櫃車司機,上有父母、下有二個子女要扶養,A君太太因為要照顧家人而無法外出工作,因此經濟重擔全落在A君身上,是典型的單薪家庭。
A君投保10年期、保額300萬元,每年繳保費8,610元,他若在40歲時不幸發生車禍而身故,A君可獲得300萬元理賠,合計繳納保費6萬8,880元。
再以富邦人壽「享安定期壽險」為例,新婚的B先生今年30歲,保額1,000萬,繳費20年期,保險年期20年,每年繳保費4萬3,000元。
B先生在35歲時發生意外,造成二級殘廢,於45歲殘廢,且至49歲時仍生存。
B先生於35歲起無須再繳交保費,翌年起,每年領取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135萬;若於45歲完全殘廢,可獲理賠金1,000萬元,且契約繼續有效;翌年起殘扶金調整為150萬,給付至4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