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了號碼牌。
「咚咚咚,來賓一百二十五號,請到1號櫃台。」
正想衝上去的我,瞄到旁邊的座位一陣騷動。
轉頭一看,一個坐在輪椅上的老人站了起來。
不,應該是好幾個圍在老人身邊的人,一起將老人攙扶了起來,他們手忙腳亂,有人推離輪椅,有人去搆來椅子,有人扶住老人。
低頭看一下剛剛抽的號碼牌,才發現自己是一百二十七號。不是一百二十五號。
眼前這位老人,才是一百二十五號。
真誇張,這位老人,身邊共有四個人圍著。
其中兩個,看起來應該是老人的兒子,一個胖,一個瘦,都是中年人了。
另一位看起來只有10幾歲,應是孫子。
旁邊還有一位女性,皮膚黝黑,應該是外籍看護。
不過只抽個血而已,弄得四個人手忙腳亂,老人伸出了細細瘦瘦又老老的手臂,護士敲了又敲,拍了又拍,搓了又搓……。
「找不到血管。」護士咕噥。
這老人看起來好虛弱。
不禁心想,他好像來日無多,卻還得做這麼多痛苦的檢查,又打針又幹嘛的。
我不忍再看下去。
我閉上眼。
「咚咚咚,來賓一百二十六號,請到2號櫃台。」
這還不是我。我是一百二十七號。
我掙開一隻眼睛,沒有人去櫃台。
即將再次跳號,我屁股也準備好衝上前去了,但,我又瞄到,眼角再次出現一陣騷動。
這次又是什麼?
是一個小男孩,滿臉恐懼。
顯然他還黏在座位上,他媽媽站著。
瞧那媽媽,一下子看著2號櫃台,一下子又拉著那小男孩的手,一看就知道,是小男孩不敢抽血,媽媽正在苦苦勸告。
我笑了起來,閉上眼睛。
我要自己很有耐心,很有耐心的等。
畢竟,一位是找不到血管的老人,一位是初次抽血害怕得直發抖的小弟弟。
等了不知多久,終於,「咚咚咚」。
來賓一百二十七號,請到1號櫃台。
是「我」了。
我跳起來!
一看,1號和2號櫃台都已經無人。
那位老人已經離開。
那位小朋友也不見了。
只剩「我」。
突然,這醫院整個安靜了下來。
安靜了下來,讓我感覺特別的強烈。
這感覺,是一種叫做「孤單」的感覺。
「天啊,」我心想:「只有我一人來到醫院?」
「我會不會死在這邊,也沒人知道我在這裡?」
「我會不會就這樣一直到老,沒有人扶我抽血,老死在醫院也沒人管?」
我突然覺得,醫院好空。
我突然覺得,心裡也好空,特別是這一晚。
我一個人搭車回家,公車好空。
我一個人步行,巷子也是空的。
不用說,回到家,點亮了所有燈,家,也是空的,所有的東西擺得整整齊齊,除了電視搖控器,沒有一樣東西必須去動,我也不會去動它們;而只要我不去動,沒有其他人會去動──
廢話,因為這個家,只有我一個人。
這一個晚上,我真的「受不了」了。
晚上10點,我趕到花店,趁打佯前,打點了一束玫瑰。
晚上11點,我從二十四小時書店買了一只小小的紙盒,小到只容得下一只戒指。
隔日,我趕在中午前,驚喜出現在「她」的辦公室,拿出了所有求婚的人會拿出的道具,該有的都有了,該講的也講了。
結果也是歡樂的。
三十年以後,我70幾歲了。
我來到醫院,虛弱的,被我的兒女攙扶著,旁邊跟著一位看護。當我準備要抽血之際,突然想起了什麼──我看了看自己那一支細細瘦瘦又老老的手臂。再想起了什麼。
就在「咚咚咚」的時候,我想起來了。
我瞄了一眼後面。
我知道,我在找尋什麼人。
嘿,還真的被我「找」到了。
找到了一位。
這個人,看起來多麼年輕,正閉著眼睛。
我看著那個年輕人。
我看著那個「自己」來醫院的年輕人。
我跌入回憶,30年前我自己來醫院的那一晚。也就是後來短短24小時內衝動求婚、瞬間告別多年單身的那一晚。
當護士開始用力的拍打我那根細細瘦瘦又老老的手臂,一邊咕噥找不到血管,此時「咚咚咚」的響起,來到隔壁櫃位的,是一個小朋友,和他的年輕母親。
那年輕的母親,正在安慰著那個小朋友。
我微笑著看著,突然間,又想起了什麼。
不,並不是30年前的那個晚上的那個不敢打針的小朋友。
並不是。
那是一個,更「遙遠」的記憶。
好遠好遠。
我努力的想。
努力的想。
護士仍努力的拍打,用針頭試探,就在護士高呼「找到了」,一股冰沁的酒精被擦在我細細瘦瘦又老老的手臂,我突然想起來了──
那是,60多年前。
那是我9歲的時候。我的母親,帶我來到醫院。
那時候的醫院,黑黑的,臭臭的,藥水味。
9歲的我,真的痛恨醫院。但一旦來到這裡,就一定得打針。很抱歉,我的媽媽是不能「說情」的,再說下去,一巴掌打過來!趁現在媽媽還沒生氣,得聽她的,然後,得去乖乖的被打一針。
真的太可怕了。
當時,我真的好想趕快長大。快快長大!
「咚咚咚」響起。
該我了,我不想打針,我不想打針!
母親不斷的叫喊我,但我太害怕了。
這時候,我看到,旁邊站著一位大人。
這位大人手上也拿著一張號碼牌,可是,他旁邊沒有這麼兇又這麼大隻的媽媽。
他只有一個人。
所以,他是自由的。
天啊,他還在幹什麼?
為何還在這間黑黑臭臭的醫院?
他可以跑啊!可以逃走啊!
不要打針啊!
我看了那位叔叔一眼,好羨慕。
有一天,我也要自由。
像這位叔叔一樣,不必再看大人的臉色,我愛看醫生就看,不愛看就不看。我愛看電視,愛晚歸,愛自己搭公車,愛自己亂走亂逛,都沒人管我,那該是多爽的一件事呀。
「會有點痛喔!」護士說。
70幾歲的老人,我,終於理解了一件事。
小孩非常期待長大,愈長大,人會愈來愈乾淨,房間愈來愈簡潔整齊,而「家」裡的人也愈來愈少──
直到只剩自己一人。
貌美,自由,年輕。
年輕且獨立的時光,多麼令人羨慕的時光。
過了那年輕又獨立的時光,結婚生子再有孫子,回到家庭生活,小家庭變大家庭,兩個人變出整個家族,屋子又開始亂、又開始髒,生活又開始七嘴八舌,亂七八糟……至死之前,大概都再也不會有機會享受獨立。
重點就是,那年輕且獨立的時光,那段曾經多麼羨慕的時光,和你整段人生比起來,總是離譜的「短」──
有人只有四個月。
有人只有一兩年。
有人會有五年。
有人可能二十年。
無論幾年,基本上,都是短的,畢竟現在一個人都活到80歲呵。
小時候,你很羨慕它,希望它快快來。
老了,你還是很羨慕它,懷念著它。
但實際上,它卻這麼短。
是你讓它這麼短的!
它明明是自己的,好不容易發生了,卻也很容易就溜走─—抱歉,是你自己讓它溜走的!
一個人的單身時光,都是要「失去」了以後才知道「它」有多美好。或許,上天本來就設計它,讓我們遠遠的欣賞──這樣,它才會永遠跟著你,永遠記得它的好。
(圖片來源:Tri Nguyen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