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繼續紓困小微企業,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據每日經濟新聞,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此前於2021年3月31日發布的「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則指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人民幣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這一調整體現出新一年減稅降費政策的優化,有關免徵增值稅範圍的調整,是兼顧企業紓困和財政可持續的需要。
據此次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專案,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施正文分析稱,在調整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範圍的同時,透過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大規模減稅持續發力。比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等內容,意味著此前3%的增收率還沒有完全恢復,這就是保障減稅強度在新一年繼續處於高位的一個體現。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可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此次發布的公告還用較大篇幅提及新一年如何執行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首先,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其次,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公告特別強調,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增值稅,在本公告下發前已徵收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後納稅期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