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網紅注意了,YouTube母公司Google(谷歌)通知YouTuber,必須在今年五月卅一日前主動申報稅務資訊,有申報就只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我國網紅稅率為百分之卅;未申報將對網紅「全球總收益」預扣百分之廿四懲罰性稅負;此舉被形容為「網紅版肥咖條款」。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發言人張芷舉例,某網紅全球收益一百元,其中有卅元是美國來源所得、五十元來自台灣、廿元來自其他國家,該網紅有向谷歌申報,只會被扣繳九元,未申報會被預扣廿四元,建議YouTuber主動向谷歌申報,否則將被剝兩層皮,台灣課一次、又被美國課一次。
不過財稅官員說,依現行稅法規定,海外所得屬最低稅負制的課稅範圍,同一年度海外所得超過一百萬元需要申報最低稅負,稅率百分之廿;如果網紅有申報最低稅負,被美方預扣的稅款可拿來扣抵,不會雙重課稅。
美來源所得 稅率卅%
網紅「星光奈奈」日前在臉書表示,美國要向全世界YouTuber收稅了,台灣要繳百分之卅,中國跟美國關係不錯,不用繳或低於百分之十;努力經營美國市場的台灣YouTuber,獲利台灣政府要抽一手,美國又要抽一手,進口豬肉牛肉都吃了,何時會有台美貿易或租稅協定?
以拍攝分享知識技巧、開箱評測、旅遊生活等影片的YouTuber「分享家-羽」拍攝影片說,這次對台灣、香港YouTuber影響不大,國外創作者除了一片哀號,也提出各種質疑和批判。但對台灣影響小不代表可以不管它,如果沒有在時間內提供稅務資訊,會被預設為美國人,針對全球收益預扣,因此必須填寫稅務資訊,說明是台灣人,用個人身分經營YouTube,沒有美國公民身分等。
據了解,這次改變對沒有從YouTube獲得收益的一般使用者並沒有影響,使用者仍可持續觀看喜愛的YouTuber影片或購買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超級貼圖。
未簽租稅協定 差很大
根據谷歌公告,最快自今年六月起谷歌會從YouTuber來自美國境內觀眾的收益預扣美國稅金,若未提供稅務資訊,谷歌必須依美國稅局規定,從全球總收益中預扣百分之廿四稅金。美國境外YouTuber若有提交美國稅務資訊,則依國籍(稅務身分)從美國觀眾賺取的收益預扣稅率介於零到百分之卅間。
以英國籍、加拿大籍網紅為例,因有簽租稅協定,適用零稅率,但台灣並未和美簽署租稅協定,因此適用百分之卅稅率。據指出,台美過去曾洽詢是否有意願簽署租稅協定,但美方意願不高。
官員指出,只是要國內的居住者、有國內來源所得,依法就必須在國內申報繳稅,我方擁有對相關所得的課稅權,不會因為美方先預扣就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