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出手管比特幣,法務部、金管會等部會上周會商達共識,將依洗錢防制法第5條規定,納管比特幣相關業者,未來比特幣業者須像銀行等金融業者,執行(KYC),即確認客戶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等三道防線,以防制洗錢。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盛行,也引發洗錢防制等疑慮,在各國相繼採取管理措施後,我國也決定採行措施,法務部、金管會、中央銀行及經濟部上周三(5月30日)達共識,將呈報行政院,依洗防法將比特幣交易納入管理。
知情官員表示,洗防法規定,除銀行是須辦理相關申報的對象外,還有一些被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像銀樓、不動產業者等,也須扮演洗錢防制的「守門員」角色。
洗防法第5條規定,「其他業務特性或交易型態易為洗錢犯罪利用之事業或從業人員」,也可被指定為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官員表示,未來將依此將比特幣業者納入依洗防法須辦理申報的對象。
比特幣業者一旦被納管後,須執行基本三大任務,包括第一,確認客戶身分,包括實質受益人的審查等;第二,保存交易紀錄;第三,一定金額以上交易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透過這三道防線,共同防堵比特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
依相關部會資料,目前國內比特幣平台業者主要有「BitoEX」及「MaiCoin」,這些都是代理商,尚無比特幣交易所。
但有許多交易所有意來台,包括全球三大虛擬貨幣交易所之一的Bitfinex,及日本幣寶(BITPoint)、火幣(Hadax )、幣安(Binance)等。
比特幣納管後,未來包括平台業者、交易所等,都必須依法做好洗錢防制工作。
知情官員表示,比特幣業者也希望政府有一定的規範,以利業者遵循,才不會劣幣驅逐良幣。
據了解,金管會上周也在會中說明,將要求銀行對比特幣相關帳戶採實名制,法務部等部會認為,這與依洗防法將比特幣納管,是不衝突的兩件事。
官員表示,比特幣平台會愈來愈多,且國內一些販毒、詐欺等犯罪,已有使用比特幣情況,若不納管,犯罪行為調查,跟平台業者根本調不到資料。
目前主要討論的是比特幣別,未來會否擴及其他虛擬貨幣,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將報行政院後,由行政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