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將進入檢查期,勞動部擬再開放變形工時適用對象,今將預告農林漁牧業納入四周變形工時,估有近廿七萬名受雇勞工受影響,最快七月中上路。納入四周變形工時後,農林漁牧受雇勞工將可不受「一例一休」和「七休一」限制,最長將可連上廿四天班。
勞基法設有變形工時、責任制等彈性機制,「一例一休」上路後,許多事業單位因認為排班窒礙難行,紛爭取納入變形工時或責任制。
勞動部官員說,變形工時有二周、四周和八周變形,坦言其中四周最具彈性,可將四周內的四天例假和四天休息日任意安排,若在前後兩天排例假,休息日若都出勤加班,等於中間可連上廿四天班。
勞動部說,農林漁牧業爭取更多排班彈性案,早在上半年就在討論,經學者衡酌,該業因受物產季節性周期及天候影響,有即時性及特殊性,且早在勞基法八十五年修法增設四周變形工時等機制時,當時就明文規定農林漁牧業作業情況較特殊,可適用,但因勞基法同時也規定適用變形工時須由主管機關指定,過去卻未曾正式指定,這次因而「依法制程序進行」。
官員強調,四周內工時、休假雖可挪移,但強調總工時不變,仍須符合四周正常工時共一六○小時,且每月延長工時上限也仍是四十六小時。勞動部也提醒,農林漁牧行業即使指定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後,還須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後,才可各自施行。
至於米穀公會提出「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碾米作業」三個工作者納入責任制,因遭保留引發米穀公會不滿,但是否可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勞動部說,碾米作業屬於食品作業加工,不屬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制定行業別中的農林漁牧業,歸製造業,也不可適用四周變形工時。
農民、農委會:放寬非常好
【記者董俞佳、呂思逸/台北報導】勞動部擬開放農林漁牧業為四周變形工時適用對象。農民與農委會都一致表示贊同,一方面農忙時期不一,且農業生產「看天吃飯」,不像一般公私企業,更需彈性工時和排班。
農糧署長陳建斌說,農業生長很容易受季節、天候等影響,且農忙時節、產季等都不一定,「不是像工廠有固定的生產線、農業是沒有規則的」,勞動部放寬「當然非常好」。
慶全地瓜生產合作社黃榮清以種植的地瓜為例說,他們採開放式種植,採收是有時效性的,如果耽誤,可能全面受損。黃榮清說,「一例一休」並非不好,主要是人力不夠,只能縮小規模,另盼望能開放農業移工,讓農業雇工更有彈性。
中華民國漁類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鐘添說,漁業養殖出貨跟一般人休假時間不一樣,到了年節時期,更可能要加緊趕著出貨。
但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說,農林漁牧涉及產業極多,也非所有工作者都需要變形工時,建議政府不該採取指定行業適用勞基法方式,應改由勞資會議或雇主和工會自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