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微信十條」、「帳號十條」後,大陸官方昨發布「約談十條」,凡網路新聞出現牟取不正當利益等九種情況,網路新聞機構主要負責人與總編輯,將被國家網信辦或地方網信辦約談。此舉被認為是緊縮網路言論新舉措,六月一日正式實施。大陸國家互聯網信辦公室昨發布「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針對以下九種情況: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於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者;通過採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資訊等牟取不正當利益者。
還有:違反網路用戶帳號名稱註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者;未及時處置違法資訊情節嚴重者;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情節嚴重者;內容管理和網路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者;網站日常考核中問題突出者;年檢中問題突出的;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新華網報導,未來凡網路新聞網站違反上述九條「紅線」者,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總編輯,將被國家網信辦或地方網信辦約談;此新「工作規定」,則對約談的實施條件、方式、程序等作出十條明確規定。
國家網信辦信息服務管理局局長范力稱,目前除網站外,微博、即時通信工具、移動客戶端等,都是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提供新聞的方式,「不論是哪種方式,只要提供新聞資訊服務中存在以上九種問題,都將對提供者進行約談。」
范力強調,目前部分網站出於商業利益等考慮,在提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過程裡,存在違法轉載新聞資訊、傳播淫穢色情資訊、傳播謠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資訊等問題,侵犯公共利益。
依照「工作規定」,約談情況將向社會公開,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如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者,將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直至吊銷許可證,多次約談未改善者、依法從重處罰。
今年初,國家網信辦與北京市網信辦,已約談過網易和新浪兩大入口新聞網站;范力表示,「約談十條」正是在此實際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出台,目的是推動約談工作進一步程序化、規範化,促進依法辦網、文明辦網。
針對外界質疑「約談十條」是變相緊縮言論空間,范力也澄清說,此舉「不僅不會限制言論自由,反而會保護和促進正當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