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在藍白人數優勢表決下,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救國團因曾隸屬於國家,將被排除在黨產條例規定的政黨附隨組織外,且溯及至條例施行日二○一六年八月十日;救國團這段期間被認定為不當黨產的十六點三億元資產,有望獲得解套。至於同樣也被列為政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因不隸屬國家而不適用此修法。
不當黨產條例二○一六年八月十日公布施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二○一八年八月七日,認定救國團被人事、財務、業務皆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屬於政黨附隨組織。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提案指出,救國團為行政院在一九五二年籌組成立,隸屬於國防部,為依法成立的「準行政機構」,非任何單位的附隨組織,經法院、內政部、教育部等以正式公函認證。救國團於一九六九年解除與國防部的隸屬,成為社會運動機構,由教育部輔導,轉型為民間團體。就政黨附隨組織的定義,應限於由政黨實質控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不應包含曾隸屬於國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
救國團則主張,自一九八九年迄今,救國團人事、財務、業務均獨立自主,並屬受政府機關監督的公益社團法人,未受國民黨實質控制,自非屬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救國團現行組織章程第廿七條規定,救國團將來解散或撤銷時,全部剩餘財產均歸「政府」所有,而非歸國民黨所有。
昨立法院會處理不當黨產條例修正案時,民進黨反對,全案交表決,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贊成六十人,反對四十八人,三讀通過。
根據三讀條文,為解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問題,本次修法於不當黨產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增訂但書,「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同時,修法也回溯自公布施行日即二○一六年八月十日適用。
游顥在修法通過後發言表示,「不信真理喚不回,不容公義盡成灰」,救國團終於得到公道,許多公益人可以繼續大步向前,之前綠營說救國團之前辦活動就可占地,「讓我想到太陽花學運」。
游顥此言一出,引發民進黨立委大聲斥責,綠委王義川拿水壺狂敲桌子,藍委王鴻薇則與綠委陳培瑜爆發爭吵,綠委吳思瑤更與王鴻薇發生肢體衝突。
救國團:盼台灣勿在仇恨中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沉冤得雪」,救國團為跨黨派組織,不少民進黨義工,盼台灣不要生活在仇恨跟偏見之中,一起為下一代努力。
婦聯會主委雷倩強調,不當黨產條例為惡法,黨產會利用惡法,恣意擴張解釋,將原不屬於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公益團體或社團納入,樂見能限縮行政權任意擴張解釋的修法。